国内油价定价机制存在弊端专家出招整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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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 01:3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廖奇)“从几年来的运行情况看,油价还没有完全实现市场机制的接轨。由于完全按照国际油价确定国内油价,其弊端十分明显。”上周五,中国石油炼油与销售分公司价格商情处副处长吕东悦向外界勾勒出一个全新的油价定制框架。 吕东悦表示,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关键不在于接轨的价格形成机制本身,而是国家在成品油管理体制上仍然存在政府定价行为。
如何确定一个合理的石油定价机制?在石油行业工作多年的吕东悦认为,要从七方面同时着手:首先,统一全国汽柴油零售中准价,在放开成品油零售价前,将统一全国汽柴油零售中准价作为过渡;其次,坚持市场经济取向,继续扩大产销双方协商定价的范围。如合理界定铁路、交通、民航等大宗用户的性质与价格;第三,加强国家对市场的保障调控机制,健全国家石油储备制度;第四,研究制定石油法规,在明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建立起责权统一、平等竞争的市场规则;第五,恢复国内原油、成品油期货市场,建立中国的报价体系。同时,随着中国石油消费与进口量的不断扩大,努力将中国市场原油、成品油交易价格作为亚洲市场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参与世界石油交易价格的形成,扩大中国在世界石油市场的主动权,为国内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第六,将整顿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作为一个制度,不断完善起来。如严格成品油经营单位的审批程序与制度,在税收、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建立统一的监督检查机制;最后,完善行业协会的监督协调职能,严格价格的自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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