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箱(600018)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 06: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7月15日下午1:30在上海举行。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周源康、包铁钧、万志梁,符合公司章程及其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周源康主持。 经举手表决,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洋山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上海洋山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洋山公司)。 洋山深水港区一期工程由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基础(2002)532号文《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审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通知》批准建设,港口工程概算为61.24亿元。 洋山公司的经营范围拟为:投资建设集装箱码头;集装箱装卸、储存、拆装箱;水陆运输、中转、多式联运;货运代理、船务代理;信息及管理;工程技术服务;集装箱修理、清洗、租赁、制造及相关业务。 洋山公司注册资本拟为50亿元人民币,其中港务集团以现金出资24.5亿元,占49%股权;公司以现金出资25.5亿元,占51%股权。洋山公司成立后,拟投资洋山深水港区一期工程的码头工程并负责经营。 上述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经上港集箱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对于扩大上港集箱的集装箱吞吐能力、加快洋山深水港建设以及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对于上港集箱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次投资上港集箱和港务集团都以现金出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7月1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