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股份(600074)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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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 06: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5月25日召开的
一、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3年度。 2、本次分红派息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1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4,12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83,957,252.60元结转下一年度。 3、每10股税前红利金额:1.00元。 4、每10股税后红利金额: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0.80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1.00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4年7月22日。 2、除息日:2004年7月23日。 3、红利发放日:2004年7月29日。 三、派息对象 截止2004年7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国家股、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事宜 咨询电话:0510?????6686352 传真:0510?????6686352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999号 邮政编码:214443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7月1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