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第三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 06: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7月15日在七星商务酒店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所有监事还参加了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富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公司受让江西江中制药厂商标专有权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公司受让江中制药厂商标事项系关联交易,董事会已按相关规定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专业资产评估、审计、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报告及发表意见。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意见。 2、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交易公平、公正,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3、该项关联交易实施后,有利于改变商标所有权与产品长期分离的状况,有利于彻底解决商标使用费的关联交易,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有利于公司营销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特此公告。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7月15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