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要求继续做好化肥供应稳定化肥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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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18:2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6日电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肥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化肥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 通知要求,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继续抓好化肥生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化肥生产用煤、电、油、天然气等原材料、燃料的供应,努力增加化
二,加强化肥运输协调工作,促进化肥流通。需从省外调入并通过铁路运输化肥的,由铁道部负责安排落实运力,予以重点保证。需通过公路运输的,由各地交通部门组织足够的公路运力,保证重点地区的化肥运输。对出现化肥公路运输紧张的突发事件,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运力进行抢运,必要时发放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并据此免费通行。 三,继续加强对化肥价格的监管,保持化肥价格稳定。对化肥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仍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及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形式管理。 四,继续开展化肥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强化肥市场价格巡查。检查的重点区域是处于用肥旺季的粮食主产区,检查的主要品种是尿素等高浓度、高价值的化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