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门槛可能降至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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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11:01 光明日报 | |||||||||
本报讯近日,记者通过国内《公司法》修改小组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了解到,该小组目前已经完成《公司法》修改草稿,对140余条进行了修改,其中,设立公司的门槛降低了。但目前仍然未最终定稿。 据该专家介绍,乐观估计,修改过的《公司法》10月份能够出台,但有关法理上的思路和理念问题目前还在探讨之中。
据悉,草稿将设立公司的门槛降低到3万人民币,跟《中关村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差不多。同时,对目前《公司法》中公司对外投资不准超过资本50%的规定在实际中已经被屡屡突破的现实,《公司法》草稿中已经去掉这一规定。 此外,《公司法》草稿中规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在董事会中的必须达到30%。 同时,《公司法》草稿为私募提供了很大的空间。但是,要进一步推动私募市场的发展,还需要对《证券法》进行配套修改。 据悉,降低公司设立的门槛及改变目前对经营范围规定过死现象,是本次《公司法》修改的一个总体方向。且其中一章专门对一人公司的设立进行规定,而且草稿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有了很多规定,如规定了独董的权利和义务。在目前的《公司法》中,没有关于独立董事的规定。 目前实施的《公司法》于1993年颁布的,期间只于1999年经历过小的修改。 作者:刘宝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