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600197)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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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06: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7月15日下午13: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疆伊力特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将伊力特大厦(伊力特酒店)经评估确认的资产78,595,026.00元增资到新疆伊力特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经表决,赞成27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公司聘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孙德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公证书或律师法律意见书;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15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