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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06: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 旭光股份

  股票代码: 600353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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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法定地址:成都市金家坝街5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家坝街5号

  邮编:610015

  联系电话: 028-8664993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由于本次持股变动涉及国家股股权划转,故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法定异议期内未对收购人的收购报告书提出异议后方可进行。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旭光股份/上市公司:指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欣天颐投资:指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股权划转:指欣天颐投资受让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旭光股份17,843,326 股国家股行为

  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成都国资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办公地址:成都市金家坝街5号

  3、股东性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电话:028-86649931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旭光股份国家股17,843,326股,占旭光股份总股本的21.6%。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不再持有旭光股份的股权。本次股权划转前,该部份股权为国家股,划转完成后,将变更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划转尚需取得国资委关于国有股权划转事宜的批准,取得证监会无异议函后方可进行。

  二、 股权划转说明

  1、股权划出方:成都国资

  2、股权划入方:欣天颐投资

  3、股权转让数量:17,843,326 股

  4、已取得的批准: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04年7月4日以川府函[2004]148 号文同意本次划转。

  5、尚需取得的批准:国资委批准,证监会出具无异议函。

  6、补充说明:本次股权划转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成都国资不再持有旭光股份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披露的其他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权划转前,成都国资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

  1、欣天颐投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里中路128 号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码:5101001812548

  企业类型以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工业、商业及高新产业项目的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 510105758770375

  地税 510105758770375-5

  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里中路128 号

  联系电话:028-83967186

  2、欣天颐投资通过行政划转持有旭光股份的股份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理顺股权管理关系。

  (二)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本次股权划转前为旭光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在本次股权划转后,将不再持有旭光股份的股份。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欣天颐投资实际控制旭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21.6%,欣天颐投资将成为旭光股份第一大股东。

  四、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有、控制的旭光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旭光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必须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代表人: 胡旭光

  签署日期:2004 年7月13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4]148号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划转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批复》;

  二、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旭光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上 市 地 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旭光股份

  股 票 代 码:600353

  收 购 人 名 称: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锦里中路128号

  通 讯 地 址:成都市锦里中路128号

  联 系 电 话:028--83967186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收购人声明

  本报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控制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划转收购需在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在异议期内未对本次收购报告书提出异议之后方可进行。

  本次划转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外,收购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次划转收购:指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成办函[2004]4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划转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批复》(川府函[2004]148号)精神,将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有的17,843,326股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划转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行为。

  本次划转收购当事双方:指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人:指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被收购公司、旭光股份:指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里中路128号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101001812548

  企业类型以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工业、商业及高新产业项目的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川国税蓉字510105758770375

  地税:川地税蓉字51010575877037-5

  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里中路128号

  联系电话:(028)83967186

  二、收购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成办函[2004]44号)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4年3月9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三、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刚于2004年3月9日设立,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资料

  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五名,监事三名。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1名,其基本情况如下表:

  2、上述人员最近5 年任职情况

  王慧,女,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工程师、高级注册咨询师。历任四川师范大学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蜀都大厦股份公司销售负责人、成都托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资产经营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临时党委书记。

  陈小林,男,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国营旭光电子管厂技术员、工程师;总装分厂副厂长;质量部副主任;总装分厂代厂长、厂长;开关管总装分厂厂长,成都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现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少阳,男,大专文化,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历任国营旭光电子管厂车队调度、队长;劳服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实业开发公司经理兼支部书记;旭光电子管厂总装分厂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梁德智,男,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国营旭光电子管厂质量科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厂部办公室生产技术秘书、副主任、主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四川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成都评审委员会委员。现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伍成贵,男,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国营旭光电子管厂技术员、公司动力科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旭光电器厂厂长、公司董事、调研员。现任成都聚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周文章,男,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政工师。历任国营旭光电子管厂工人、宣传科干事;党委秘书;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金属零件分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六分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现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工会主席。

  崔伟,男,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国营旭光电子管厂技术员、公司开关管总装分厂副厂长、厂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旭光电器厂厂长、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享受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敬志坚,男,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历任四川广元市旺苍中学、国营旭光电子管厂子弟中学教师、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章 收购人持股情况

  一、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划转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批复》(川府函[2004]148号)下发日之前,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持有、控制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在本次划转收购完成后,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旭光股份17,843,32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1.6%,成为旭光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对被收购公司的其他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产生影响。

  二、本次划转收购的基本情况

  股权划出方: 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划转股份数量(股):17,843,326

  划转股份比例(%): 21.6

  划转股份的性质及变化: 划转股份的性质为国家股,本次划转收购完成后,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批准划转时间: 2004年7 月4 日

  批准划转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

  本次划转收购尚需在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在异议期内未对本次收购报告书提出异议之后方可进行。

  三、此次股权划转属国有股行政划转,业已取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实施:

  (一)国资委批准本次划转;

  (二)证监会对本报告书出具无异议函;

  (三)证监会豁免收购人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盖章: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慧

  签注日期: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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