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600266):下属子公司面临巨额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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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06: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昨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向记者证实,康实投资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城建(资讯 行情 论坛)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判决东华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康实公司巨额损失1.92亿元一案已被法院受理。 东华公司是北京城建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建持有其60%的股份。北京城建股价昨日大幅跳水,收盘时下跌8%,成交量急剧放大。
昨日,北京城建发布公告称,截至7月14日,除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外,经向东华公司、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问询,东华公司未收到法院关于康实公司起诉东华公司的起诉状;北京城建、东华公司、华远公司未收到法院关于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城建、东华公司的起诉状。 康实公司是东华公司在东华广场项目上的合作伙伴,双方2001年11月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北京东直门综合交通枢纽暨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2002年3月,项目公司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成立。2003年9月,双方签订补充与修改协议,根据协议,康实公司应向东华公司支付各项费用合计14.0438亿元。但康实公司于2003年9月23日支付首笔资金7亿元后未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合作出现裂痕。 2004年6月3日,北京城建与华远公司签署《股权及相关权益转让意向书》,拟转让其持有的东华公司60%的股权及相关权益,交易价格为3.1亿元。随后,北京城建与康实公司对簿公堂。 6月16日,北京城建公告,东华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与康实公司的合同,并由康实公司支付东华公司违约金1848万元。 随后,康实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东华公司,请求判决东华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康实公司巨额损失1.92亿元。目前,该诉讼请求已被法院受理,但诉状尚未送达东华公司。 在北京城建与康实公司合作出现裂痕时,北京城建转让东华公司股权无疑是康实公司将东华公司告上法庭的导火索。 北京城建原定于7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转让东华公司60%股权事宜,但7月9日,北京城建突然发布公告宣布取消股东大会,原因是东华广场项目面临规划建筑面积调整等新情况,董事会认为近期不适宜审议该事项。 事实上,此前,东华置业已经以北京城建、东华公司侵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及保全申请。北京城建昨日的公告显示:公司已收到北京市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因东华置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公司所持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4%的股权。 上海证券报记者何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