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状告三联商社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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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05:5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2004年7月14日,哈尔滨股民杨某起诉三联商社(原郑百文,600898,昨收盘6.08元)股份侵权纠纷一案,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杨某的诉讼请求。 杨某属“默示同意”的郑百文股东之一,他原本持有20900股郑百文,50%被过户给三联集团。杨某认为:被告三联商社的做法违背了《公司法》的规定,剥夺了股东的合法权益,请求被告返还及赔偿原告股金共计114905元等。法院认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郑百
杨某的败诉,意味着其他6.8万余名“默示同意”的郑百文股东状告三联商社将不会被法院受理。据证券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