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为推行MBS支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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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03:07 证券时报 | |||||||||
本报北京电 (记者于扬)昨日召开的“2004北京RMBS国际研讨会”使MBS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与往次讨论有所不同的是,这次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证券化不仅是一种金融创新,它涉及到基础资产方面众多制度的设计和改革,土地制度即是其中之一。因此,今后要把如何支撑与繁荣金融市场作为土地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甘藏春认为,对于推进MBS试点,现行的土地制度总体上是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中心主任楼建波也认为,截至2003年底,全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已达1.2亿元,稳定的房地产市场是资产证券化顺利实现的必要前提。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特点是政府色彩很浓,土地进入市场的渠道单一,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因此要通过法律的作用,限制政府有形之手,增加市场的透明性和可预期性。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也提出,土地管理制度和MBS有密切的联系,因为抵押权的可实行性和价值取决于地产权的可转让性和其市场价值。但在目前的制度设计中,地产市场对金融交易的支撑作用还未被提出。为此,他建议,今后城市国有土地要采取多渠道进入市场,以扩大资产证券化的土地供应量,便于交易的开展。这些渠道可以包括尝试政府投资、土地租赁等方式,也可以通过企业并购、资产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等方法把企业和土地捆绑在一起进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