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场(600009)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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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03:07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96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77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7月21日 除息日:2004年7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7月28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6月30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3年末总股本1,856,330,49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截至2004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本公司总股本为1,926,958,448股,本次利润分配以此为基数进行: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含税)。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国家股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发放日 本次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7月21日 本次除息日为:2004年7月22日 本次发放日为:2004年7月2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上海机场(600009)”股东。 五、本次分配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家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 话:(021)68341609 传 真:(021)6834161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