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有望转正 代理人体制有所突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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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01:14 北京娱乐信报 | |||||||||
虽然在上市方面,新华人寿至今还没有取得更实质的进展,但新华保险代理公司却在本月得以破茧而出。7月9日、7月12日,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控股分别在云南和重庆两地成立了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人寿总裁孙兵介绍,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均为500万元,专业销售人员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转正后都有固定
保险代理人成正式员工 这两家公司的成立彻底改变了代理人的生存状态。据悉,云南和重庆新华保险代理公司分别将原新华人寿昆明分公司和重庆分公司个人业务营销员全部剥离,成为新华保险代理公司的专业销售人员。这些营销员和代理人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在转正后都有固定的底薪,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同时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保障。目前,昆明、重庆新华保险代理公司已经实现了保险代理人转制的平稳过渡。 新华保险的这种做法得到了中国保监会的认可。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新华人寿的做法适应了市场对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代表了中国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营销发展的一个方向,保监会对这一实践给予积极支持。 代理人体制有所突破 对于新华发起成立专业保险代理公司,作为新华的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郝演苏教授指出,新华保险代理公司成立后,新华人寿目前拥有的精英保险代理人有可能成为该经纪公司的员工和管理层。这些精英分子也可能会有部分股权。新华保险经纪公司将销售新华人寿的产品,而新华人寿将主攻产品研发和资金运用等。其他保险代理人可能依然保持目前的状态。 目前国内保险业盛行的个人营销体制是1992年随友邦保险进入中国市场的,并成为中国寿险业营销主渠道。经过12年的发展,目前国内各寿险公司90%以上的保费收入依靠保险公司代理人来完成。 但由于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员工,双方没有劳动雇佣关系,保险公司不负责员工的社会保障,收入也完全依赖业务提成。保险代理人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及收入的不稳定,导致了他们对行业和公司归属感不强,流动性大,不利于对客户的长期服务,甚至容易发生一些急功近利、损害保险业形象的行为。 庞大的保险营销队伍如何转型呢?业内人士有两种观点,一是百万营销员应转为寿险公司正式员工;二是将近百万代理人划入保险代理公司、经纪公司。至今该问题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尽管如此,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仍然作出了鼓励保险公司大胆尝试营销体制转型的政策。在此政策指引下,新华人寿成为保险业第一个吃螃蟹者。 信报记者 仇兆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