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试作弊理应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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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00:07 北京现代商报 | |||||||||
重庆市最近对在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中舞弊的207名公务员作出处理,责令他们自费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并规定这些当事人当年不能参加评优,调资晋升推迟一年。消息一出,引来许多叫好声。重庆市的做法既可以说是意料之外,也可以说在情理之中。干部考试作弊,理应施以重罚,何况是如此大面积的作弊。 说它是意料之外,是因为这样的事以前还没有过。持续不断的改革,已经彻底打破了
事实上,党政机关过去对干部考试作弊这类事的处理,的确存在糊弄了事的现象,或随意减免,或走走过场,即使有人在考试中作弊,组织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得过去就算完事。对待考试的这种态度,结果看起来是皆大欢喜,实际上不仅起不到提高公务员行政水平的作用,反而会助长干部中的形式主义,引起群众的反感。这也是造成长期以来不少党政干部法治意识淡漠、依法行政水平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说重庆市的做法在情理之中,是因为干部本来就应当做诚实守信的模范,一旦作出像考试作弊这样的失信行为,就应当“罪加一等”,施以重罚。建设诚信社会,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首当其冲。而政府的诚信,来自于每个公务员的诚信。人民群众就是从公务员们的一言一行来看政府形象的。重庆市发生的200多名机关干部在考试中作弊事件,损害的不仅仅是一次考试的正常秩序,更严重的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 对公务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只是督促和检验公务员们学习和执行行政许可法的一个手段,如果连这都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违背诚信原则,为了“过关”而作弊,依法行政就无从谈起。张思敏张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