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江苏琼花立案稽查 保荐人被开罚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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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 09:07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作为中小板首家被曝光的问题公司,江苏琼花的违规行为不仅震惊市场,同样也惊动了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日前作出决定,将对江苏琼花招股说明书涉嫌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进行立案稽查,并根据稽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机构和个人。同时,证监会对江苏琼花的上市保荐人也开出“罚单”,决定自2004年7月9日起3个月内不受理签字保荐代表人张睿、吴雪明推荐的项目。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经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初步核实,江苏琼花本次披露的国债投资信息与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不符,违反了《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有关的信息披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4年7月9日对江苏琼花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公开谴责,证监会则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签字保荐代表人进行了初步处理。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还特别强调,所有发行人和上市公司都要依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及其它相关中介机构要依法履行核查责任。对任何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监管机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中国证监会希望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能够引以为戒,依法规范运作。 作者: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