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600839)与微软合作的澄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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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 06: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日,多家媒体就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微软的合作事项进行了报道,其中存在不实之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澄清公告如下: 1、2004年6月27日,本公司与微软(中国)签署了合作协议书,本公司已于200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
2、本公司与微软的合作协议是产品技术领域的合作,未涉及资本项下的合作;至今,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1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