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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宝利配置基金发行公告 7月16日起发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 03:08 证券时报

  基金发起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97号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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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自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通过交通银行(简称交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银万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证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渤海证券)的代销网点和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发售。

  4、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发行募集。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5、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发行期内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和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6、本基金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7、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人民币。

  8、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9、销售机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和指本公司的投资理财中心)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本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成立后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7月13日《上海证券报》、7月14日《中国证券报》、7月15日《证券时报》上的《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org.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行的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网点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3、对位于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4666,010-66216611)及直销专线电话(021-68863400,010-66219999)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对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4、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挖掘存在于各相关证券子市场以及不同金融工具之间的投资机会,灵活配置资产,并充分提高基金资产的使用效率,在实现基金资产保值的基础上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

  6、发行对象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7、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在上海和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

  ①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

  邮编:200120

  机构投资者咨询电话:(021)68863400

  传真:(021)68863223

  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北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

  邮编:100032

  机构投资者咨询电话:(010)66219999

  传真:(010)66214060

  ③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咨询及交易电话:(021)68604666

  交易网址:www.huaan.com.cn

  (2)代销:

  ①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以下111个城市的2000多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南京、沈阳、重庆、江津、武汉、郑州、广州、顺德、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岛、深圳、遵义、大庆、常州、武进、嘉兴、海宁、福州、福清、长春、哈尔滨、阿城、贵阳、海口、三亚、琼山、珠海、济南、无锡、江阴、宜兴、温州、合肥、长沙、兰州、厦门、宁波、慈溪、奉化、余姚、扬州、乌鲁木齐、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石家庄、鹿泉、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晋城、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成都、都江堰、南宁、徐州、芜湖、镇江、丹阳、鞍山、延边、宜昌、岳阳、潍坊、淄博、威海、烟台、济宁、泰安、唐山、包头、攀枝花、南昌、大连、辽阳、洛阳、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

  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址:www.htsec.com。

  ③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④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8个主要城市的16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⑤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67个主要城市的11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万州、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主要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⑧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天津、北京、上海、西安、郑州、太原、福州、济南、重庆、深圳、广州、苏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2-2748368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发行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行期自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

  期满后若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达到或超过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或超过200人,下同),本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将在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继续发售。

  若3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的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9、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

  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分档如下: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基金认购数额的计算:

  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本金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利息认购份数=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数=本金认购份数+利息认购份数

  其中:

  1)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2)份数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0.01份,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例一,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认购期利息为1.97元,对应费率为1.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元×1.0%=100 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00 =9,900 元

  认购份额=9,900 ÷1.00+1.97 ÷1.00 =9,901.97 份

  则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购买本基金,可得到9,901.97 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10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认购期利息为197.26元,对应费率为0.9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0元×0.90 %=9,000 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9000 =991,000 元

  认购份额=991,000 ÷1.00+197.26÷1.00=991,197.26 份

  则该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购买本基金,可得到991,197.26份基金份额。

  例三,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100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认购期利息为1972.60元,对应费率为0.8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00元×0.80%=80,000 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0-80,000 =9,920,000 元

  认购份额=9,920,000 ÷1.00+1972.60÷1.00=9,921,972.60 份

  则该投资者投资10,000,000元购买本基金,可得到9,921,972.60 份基金份额。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行期内本公司的投资理财中心将面向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售(同时接受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将面向个人投资者发售,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进行发售。

  2、本基金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500元人民币。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代销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的投资理财中心认购。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号,并根据投资者的通讯地址于基金成立后的20日内寄出基金账户凭证。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交通银行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A、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B、开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C、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三)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本人资金账户卡;

  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1:30,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国泰君安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五)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我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2)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资金账户卡、个人有效证件到营业部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3、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集中委托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网址www.csc108.com。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资金账户卡,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6、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招商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招商证券牛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招商证券牛卡。

  (2)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到招商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兴业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八)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渤海证券同一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渤海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渤海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渤海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渤海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渤海证券资金账户卡;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凭证。(适用于已开立华安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九)在本公司设在上海的投资理财中心认购(认购金额需在10万元以上):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8:30—17:30(周六、周日照常办理,中午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到本公司设在上海的投资理财中心(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并在第一联、第二联加盖投资者私章;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

  4)加盖预留印鉴(私章)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5)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认购时须将足额认购资金以指定方式汇入本公司指定申购专户,具体资金划付方式,请拨打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4666。

  (十)在本公司设在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认购(认购金额需在10万元以上):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8:30—17:30(周六、周日照常办理,中午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到本公司设在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并在第一联、第二联加盖投资者私章;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储蓄存折或借记卡原件;

  4)加盖预留印鉴(私章)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5)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认购时须将足额认购资金以指定方式汇入本公司指定申购专户,具体资金划付方式,请拨打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客户服务热线010-66216611进行咨询。

  (四) 通过华安电子交易平台认购

  1、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每周7*24小时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去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各指定网点办理“银基通”开户,并将认购款存入相应的民生银行借记卡中;

  或,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各指定网点办理“银基通”开户,并将认购款存入相应的兴业银行借记卡中;

  或,持有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高级会员卡或是其普通会员的投资者,也可以直接登录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开户。

  ②本人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电话(021)68604666或网站www.huaan.com.cn自助认购;

  ③请同时参照公布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业务。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咨询电话:(021)68604666。

  4、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银基通”及银联电子支付公司会员业务咨询电话及网站:

  中国民生银行咨询电话:95568;

  兴业银行理财热线:021-62670222;

  中国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业务咨询电话:95516-5;业务网站:www.chinapay.com。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各代销网点或本公司设在上海、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基金的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号,并根据投资者的通讯地址于基金成立后的20日内寄出基金账户凭证。机构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若已经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

  (1)机构投资者在投资理财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填写好的《账户业务申请书》,并在第一联、第二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关于印鉴的指定文件》(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标准格式);

  5)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非法人单位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7)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注意事项

  1)在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预留印鉴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预留印鉴卡上的印鉴必须与指定文件中的指定印鉴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好开户手续后,投资理财中心当场发放基金账户密码。

  2、认购

  (1)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填写好的《交易业务申请书》,并在第一联加盖预留印鉴;

  2)划付认购资金的贷记凭证回单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3)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缴款

  1)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主动将足额认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以“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按下款规定的对应关系划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或招商银行开立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办理认购手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将认购款项划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北京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申购专户。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不接受投资者的现金及除上述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的转帐划款。

  2)指定银行账户在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开立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相同银行开立的申购专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帐 号:055203130200011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帐 号:0667710800042396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帐 号:10011907290133109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帐 号:044654-8180-0930600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帐 号:144648-0404000017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帐 号:096819-60891753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帐 号:020025012920002585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营业室

  指定银行账户在非上述银行开立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申购专户(同上)。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对应关系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注意事项:

  ①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按投资者在认购申请单上选择的相关认购方式,分别作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无效或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顺延处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②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的;

  e、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贷记凭证”方式或“电汇”方式的;

  f、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③在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确认为无效认购后2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其他:

  ①请有意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提早向投资理财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须填写的《账户业务申请书》、《交易业务申请书》、《预留印鉴卡》和《关于印鉴的指定文件》;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华安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以上单据或通过投资理财中心传真索取,但必须在办理申请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为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华安网站下载或向投资理财中心索取。

  ②投资者办理申请时须向投资理财中心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都统一使用标准的A4纸。

  ③投资理财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④发起人拟在近期内对本次发行进行相关的推介活动,请有意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与投资理财中心取得联系。

  (二)交通银行

  通过交通银行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6: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机构客户购买基金基本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A、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B、开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C、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机构代码证;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四)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填写开户合同书。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份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申银万国资金账户卡;

  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六)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我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填写资金账户开户合同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基金业务事项)。

  (2)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需要如下材料: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申请基金账户开户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经办人携带资金账户卡,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加盖公章)。

  6、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申请在招商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招商证券牛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3、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并在本公司开立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到招商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八)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九)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渤海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在渤海证券同一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身份证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预留印鉴。(2)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在渤海证券开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渤海证券资金账户卡。(3)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在渤海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渤海证券资金账户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凭证。(适用于已开立华安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五、清算与交割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对投资者发行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若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成立公告。本次发行中所发生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法规支付。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发行期后30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七、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一)基金发起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法定代表人:杜建国电话:(021)58881111传真:(021)58406138联系人:冯颖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4666网址:www.huaan.com.cn电子邮件:service@huaan.com.cn(二)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法定代表人:杜建国电话:(021)58881111传真:(021)58406138联系人:冯颖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4666网址:www.huaan.com.cn电子邮件:service@huaan.com.cn(三)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方诚国电话:(021)58781234传真:(021)58400370联系人:江永珍(四)销售机构1、直销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同上)2、代销机构:1)交通银行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方诚国电话:(021)58781234传真:(021)58408842联系人:王玮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法定代表人:王开国电话:021-53594566-4125传真:021-53858549联系人:金芸客服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址:www.htsec.com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法定代表人:祝幼一电话:(021)62580818-177传真:(021)62583439联系人:顾文松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法定代表人:王明权电话:021-962505、021-54033888传真:021-64736644联系人:胡洁静公司网址:www.sw2000.com.cn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法定代表人:宫少林电话:0755-82943511传真:0755-82943237联系人:黄健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法定代表人:兰荣电话:021-68419125传真:021-68419867联系人:缪白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公司网站:www.xyzq.com.cn7)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周济谱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传真:(010)65182261联系人:魏明公司网站:www.csc108.com8)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法定代表人:张志军电话:(022)28451883传真:(022)28451616联系人:徐焕强(五)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法定代表人:杜建国电话:(021)58881111传真:(021)58406138联系人:朱永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4666(六)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负责人:韩炯电话:(021)68818100传真:(021)68816880经办律师:韩炯、秦悦民(七)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法定代表人:吴港平电话:(021)63863388传真:(021)63863300联系人:陈兆欣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陈玲200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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