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表示:中小板建成诚信之板大有希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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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 03:08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冯飞)昨日,证监会宣布对江苏琼花立案稽查,并对其保荐代表人进行初步处理。对于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学者均表示,管理层对违规者及时有力的查处,为中小板乃至整个市场的诚信建设开了个好头。他们同时建议,中小板应进一步建立有别于主板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加大违规者的违规成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巴曙松表示,与琼花事件类似的违规现象,在主板上市公
“监管部门对此事作出了快速反应,有利于树立新板块的新形象,有利于提振投资人对整个市场的信心。”天相投资顾问公司董事长林义相说。他表示,从另一个角度看,琼花事件的尽早暴露对中小板的健康发展是件好事,因为从对第一家违规企业的处理中,投资者可以看出监管层对中小板乃至整个市场诚信建设的责任、决心和魄力。他建议,中小板一定要建立有别于主板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加大违规成本。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则认为,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中小板的监管和制度改革可以做得比主板更有效率,从而为整个市场的诚信建设开一个好头。她表示,监管部门及时解决问题的态度非常重要,不能让问题越积越多,最后积重难返。 江苏琼花作为中小板首批挂牌公司,上市不到半月就违规,给市场带来了很坏的影响,管理层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如启动退市机制,引入投资者集体诉讼机制等。 “违反诚信是要付出高昂的成本的”,南开大学商学院院长李维安强调。在市场竞争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民企老总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在成为公众公司后,投资者就是上帝。他说,上市公司如果失信于投资者,即使实业依然运作地很好,也将会受到极大的损失,安然公司就是一个例子,而我国资本市场也出现了一些这样的案例。李维安表示,深交所推出的诚信档案和诚信评价体系制度事实上就是一个很好的增加违规成本的制度。 对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监管,首都经贸易大学教授刘纪鹏还提出,民企风险源于公司治理结构,而降低民企风险最关键是要建立股权结构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他认为建立终极所有人制度是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作法。他表示,从中小板上市公司来看,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大都超过了50%,因此建议通过引入若干个没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大股东持股比例压缩至20%以下。他表示,管理层可以在上市准入规则里作出大股东持股比例的限制性规定。 巴曙松也表示,琼花事件暴露出来的仅仅是一个主板上市公司也同样存在的问题,在处理这方面问题时,管理层已具备了丰富的经验。下一步管理层还应密切关注香港市场最近暴露出来的系列民企问题,密切关注民营企业有别于国企的融资行为模式,如利用各种手段实现套现等。他称,民企问题反应出的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有利用政策缺陷进行最大的套利操作的问题。 不过,尽管琼花事件使刚刚亮相不久的中小板遭遇了一些诚信质疑,但专家仍对其未来报以乐观的态度。他们表示,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还是充满希望的,不能因为个别问题公司的出现,让未来的“微软”失去融资和发展的机会。他们呼吁社会各界尤其是目前已经上市的民营企业,应该共同呵护这个来之不易的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