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融资体改方案缩小审批范围 将实行分类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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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 13: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4日电最新一期《财经时报》报道称,即将出台的新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将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缩小政府的审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确立企业投资和社会投资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方式,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报道披露,新投融资体制方案还将对投资项目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办法,对需要利用国
新的投融资体制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一个体系性的变革。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政策研究部副主任李开孟指出,比如项目的社会评价问题,要求从项目的社会影响、社会效益和社会可接受性等方面判断其可行性,提出协调项目与社会的各种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通过实施。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原所长张汉亚认为,国家应制订一个合理、明确的标准,避免核准管理范围的泛化。他指出,投资体制改革需要出台和完善投资的法律法规,转变政府职能和投资观念,推进相应的配套措施和服务,大力培育规范中间服务组织。 张汉亚分析,新的投融资体制将使企业和社会增加项目建设投资力度,同时也促进直接融资和私募市场的发展;政府应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企业债发展,鼓励和创新多种直接融资方式,进行城市建设债试点,发展规范中小型金融机构,改革政策性银行等。 国家发改委有关官员透露,《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有望在近期出台。《决定》出台后,国家发改委将加快制订、出台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系列相关法规和配套措施,目前《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正在起草之中。(钟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