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纸(600235)董事会担保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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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 06: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公司2004年4月9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公司与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提供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关于本公司与浙江嘉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相互担保关系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和《关于本公司与浙江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建立相互担保关系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本公司近期为上述三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贷款银行借款金额借款期限 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人民币1000万元2004.6.18?2004.12.10 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 至此,本公司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余额为14400万元,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二、为浙江嘉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贷款银行借款金额借款期限 交通银行嘉兴市分行人民币1980万元2004.6.13?2007.6.13 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51万美元2004.6.20?2004.12.20 (折合人民币423万元) 合计人民币2403万元 至此,本公司为浙江嘉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403万元,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三、为浙江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情况 银行金额期限 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人民币400万元2004.6.30?2004.12.30 合计人民币400万元 至此,本公司为浙江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00万元,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余额为19703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余额2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1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