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下月“松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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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 05: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业内人士称,这给人民币自由兑换开了一道缝 8月1日起,外企购汇手续将更简便。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周一发布了《关于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的通知》,允许跨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将部分非贸易费用凭有关凭证,直接从外汇账户对外支付或者到银行用人民币购汇对外支付,而无需层层审批或携带大量证明材料办理购汇。目前由国家外管局批准的第一批符合该政策的外企名单已经下发到蓉城各银
据了解,在华跨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经常会发生支付代垫外籍员工工资、福利津贴、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海外差旅费、境外培训费及分摊的研发费、采购费、营销费等管理费用。以前的文件中,对这些费用一直没有明确规定,此次《通知》将以上费用纳入了政策范围。 过去,外企需要携带购汇申请、“外籍员工的护照等身份证明”、“雇佣证明”等办理非贸易售付汇,这给跨国公司带来很多不便。但现在《通知》对办理程序作了部分简化。同时,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可以从网络下载相关合同或协议、支付通知等,加盖公司印章后,办理非贸易购付汇手续。 银行人士称,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川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应持书面申请和其境外关联公司名单等材料向外管局四川分局申请。经本地外管局核准后,企业可持核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另外,单一外商投资企业(外商实际出资比例不低于25%)如有需要,且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经所在地外汇分局核准,可比照跨国公司办理有关非贸易项下的购付汇手续。 据悉,目前在川的外企大多还没有提出申请。实际上,从去年7月起,我国已在北京、上海、深圳进行试点。下月起,这项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在蓉银行人士指出,这给未来人民币自由兑换打开了一道门缝。 记者龚炅实习生白雪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