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实行备案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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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 03:06 证券时报 | |||||||||
本报北京电(记者于扬)为规范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对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实行备案管理。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应到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注明“执业或非执业”。凡办理过“执业”备案手续的注册税务师,均可申请成立或申请加入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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