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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试点 首批专属保险代理公司成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 01:5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国际金融报记者 赵冰

  备受关注的新华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试点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由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控股成立的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7月9日、7月12日在两地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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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云南和重庆新华保险代理公司分别将原新华人寿昆明分公司和重庆分公司个人业务营销员全部剥离出来,成为新华保险代理公司的专业销售人员。这些营销员和以前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在转正后都有固定的底薪,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同时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保障。目前,昆明、重庆新华保险代理公司已经实现了保险代理人转制的平稳过渡。

  两家代理公司注册资本均为500万元。作为新华人寿的专属代理公司,除销售新华人寿提供的所有寿险产品外,还将适时拓宽业务渠道,代理其他产险公司提供的财产保险,并最终朝向多元化金融产品销售方向发展。有关人士透露,关于营销员有效管理的问题也正在为保监会研究,新华此举得到了保监会的大力支持。

  长期以来,国内各寿险公司90%以上的保费收入依靠保险公司代理人来完成。由于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员工,双方没有劳动雇佣关系,保险公司不负责员工的社会保障,代理人收入完全依赖业务提成。保险代理人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及收入的不稳定,导致了他们对行业和公司归属感不强,流动性大,甚至容易发生一些急功近利、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保险业形象的行为。

  为解决这一问题,打造一支高留存的职业化、专业化的员工队伍,今年年初,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决定对公司现行的营销体制实施改革,设立专属保险代理公司,对销售人员实行员工化管理,改革从今年初率先在昆明和重庆试点。

  在解释之所以将试点选在这两个城市时,新华人寿董事会办公室的有关人士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两个城市的分公司成立时间均不长,只有两年,试点风险较小,而且西部地区的人力成本较之沿海地区也比较容易接受。

  专属代理公司的成立加快了新华金融集团方向发展的步伐。新华人寿总裁孙兵在两家代理公司开业典礼上表示,成立专属代理公司是新华保险公司进行集团化经营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探索推进中国寿险营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中国保监会相关人员表示,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率先提出成立专属代理公司、对保险代理人实行员工化管理的营销模式设想,适应了市场对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代表了中国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营销发展的一个方向。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7月14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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