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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保护性收费11月底前全部取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15:39 扬子晚报

  昨天,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我国将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的收费,全面清理工作11月底前必须完成。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近日发出的《关于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收费的通知》,清理行政收费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中央和省市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其相应收费一律取消;有立法依据但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收费,按规定程序予以取消;不符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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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统一市场的要求、歧视性的地方保护收费,一律取消;企业、群众反应强烈的收费予以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或整顿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收费均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收费,一律取消;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收费,一律取消。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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