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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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10:17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门面出租究竟要征税多少? 问:我在岳阳投资购买了一门面出租,年租金收入为7万元;最近一税务人员来收税,告知要收租房税、个人所得税等合计一年要5万元。这种税收合理吗? 答:没有重复征税。但我认为他说的金额并不正确。租金交营业税70000×0.05=350
另外营业税之前是可以扣一些成本费用的(买房的成本、累计折旧、物业管理等),个人所得税的一些可以扣除房屋的修缮费用。具体的你应该到税局去咨询或找律师。不要怕税局的,只要合理合法就不要怕。 信用社是否可以直接起诉企业? 问:我朋友10年前办企业从某农村信用社贷款15万元,后以原料和半成品入股重组并入另一民营企业,实质上这15万元贷款一直在该企业内运营,现该企业不履行债务清偿义务,致使他无法及时偿还这笔贷款而承受还贷压力,请问这种债务关系,信用社是否可以直接起诉该民营企业? 答:按照法律规定,信用社不可以直接起诉该民营企业。因为涉及的问题关系到民法通则和公司法律中的不同法律概念,即债权、股权和物权是具有不同法律意义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农村信用社贷款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农村信用社是债权人,你的朋友是债务人,这是一种受民法通则调整的法律关系。 以原料和半成品入股重组并入另一民营企业是投资关系,你的朋友成为民营企业的股东,有权参与该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有权获得分红,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受公司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这两种法律关系不能直接并入,农村信用社在你的朋友不能返还贷款时,你的朋友可以主动要求以其在民营企业的股权为抵押,农村信用社也可以通过法院要求你的朋友以其股权来偿还其债权。在农村信用社获得民营企业的股权后,有权将其享有的股权转让其他人,或者由民营企业的其他股东收购。(肖群)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