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公积金职工可投诉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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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10:0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扬)去年本市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贷款35248笔,金额共70.08亿元,个人贷款余额225.14亿元,个人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可运用资金余额的89%。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而如果单位未缴公积金,职工可投诉举报。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北京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33662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为2995996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21.
此外,截止到去年底,本市累计发放政策性贴息贷款3148笔,贴息额度8.45亿元,其中2003年发放政策性贴息贷款2738笔,贴息额度8.07亿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或者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权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举报人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书面投诉信件,写明被举报单位的违法事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同时附举报人与被举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住房公积金执法监督电话:67628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