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自由定价属市场行为不算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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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04:06 人民网-市场报 | |||||||||
把饮料价格提高了三四倍,这算不算违规?上海市物价局人士说:某些娱乐场所饮料等商品定价有可能是市场价10倍左右,但只要明码标价没有欺骗顾客,就不能算违规。 上海市物价局人士接受采访时告诉笔者,物价局目前对政府定价的水电煤等产品价格盯得很紧,而非政府定价范围的饮料、食品等大部分商品完全由市场自由定价。
“暴利”老规定已取消 就上海书城的实际情况看,价格虽然比外面高了但实行了明码标价,而且也没有限制顾客带饮料进场,因此不能算违规。以前曾有规定,商品定价在市场平均价8倍以上,可认定为暴利经营,如今这个规定也已取消。因此,在申城某些娱乐场所,饮料等商品定价有可能是市场价10倍左右,如果确属明码标价没有欺骗顾客也不能算违规。 消费者心中有杆秤 上海市出现一些高价“特区”,主要是因为有地利之便。但地利不如人和,商品高价“特区”说到底是由“人和”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的。 虽然物价局对公共场所提高瓶装水、食品等售价不会“发声音”,但消费者心中有一杆秤,进入这些高价“特区”后完全可用拒绝购买来表达自己的“发言权”。别以为提高商品价格门槛后,高价“特区”就能坐收渔利,如果被顾客认定为没有诚信反而得不偿失。 《市场报》 (2004年07月13日 第二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