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猴王(000535):拖欠贷款 一审被判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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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03:43 证券时报 | ||||||||||
拖欠贷款1亿元 *ST猴王一审被判败诉 本报讯 *ST猴王(资讯 行情 论坛)因拖欠贷款高达1亿元到期不还而坐上了被告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诉*ST猴王、湖北汽车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等两案作出缺席判决,*ST猴王一审被判败诉。
据法院介绍,*ST猴王以购买原料需要资金为由向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贷款。1998年11月9日和12月22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分别与*ST猴王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为1亿元,期限均为一年。湖北汽车集团公司成为两个借款合同的连带责任保证人。而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按照合同约定向*ST猴王发放了贷款共计1亿元。 贷款到期后,*ST猴王和湖北汽车集团公司均未向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偿还贷款。后经双方协商,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约定*ST猴王以土地和房屋抵偿贷款,如果该协议被解除,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恢复到协议签署之前的状态。但该《债务和解协议》未能实施,*ST猴王也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债务重组,故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通知协议各方解除了《债务和解协议》,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偿还拖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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