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败诉亿元欠款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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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03:29 京华时报 | |||||||||
作者: 叶永笔来源: 本报讯(记者叶永笔)因欠中国工商银行贷款高达1亿元未还的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不仅自己被起诉,而且连其借款担保人湖北汽车集团公司也被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判决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贷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并由湖北汽车集团公司承担还款连带责任。
据介绍,1998年11月9日和12月22日,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两次以购买原料需要资金为由,向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贷款总额为1亿元,期限均为一年,并由湖北汽车集团公司作为其借款担保人。然而,借款到期后,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未对此欠款进行偿还,中国工商银行于是上法庭讨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