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多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 09:53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辽宁省政府日前出台政策规定,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财政将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协办银行开办此项业务发生的贷款呆账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10%的补偿,省和市财政各承担50%。 为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还规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担保要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相关手续。把科技资金和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都
鼓励职业中介机构输送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帮助高校“长线”专业毕业生到省外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省、市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专项补助。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前培训的支持。特别是对加大力度培养毕业生就业和创业能力的学校和专业,省财政给予专项支持。作者:王莹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7-10星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