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吉林省获批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 00:18 证券时报

  本报北京电(记者周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吉林省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该项试点时间为200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境外投资购汇总量限额为5000万美元。截至到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批准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

  据悉,为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02年10月1日起,先后批准了
千件数码产品1元热拍 新浪点点通个性smsDIY
海纳百川 候车亭媒体 哪里可以免费发短信?
浙江、江苏、上海、山东等省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给予试点地区一年试点期内一个境外投资购汇的总额度,有效解决“走出去”配套外汇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统一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待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适用统一的外汇管理政策;三是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将投资风险交由企业与市场自主控制;四是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手续;五是取消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六是不再强制要求调回境外企业产生的利润,境外企业的利润或其它收益进行增资或者境外再投资,由事前审批制改为事后备案制,鼓励境外企业通过自身积累发展壮大;七是扩大试点地区外汇分局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限;八是明确试点地区境外投资项目前期资金(开办费、履约保证金等)汇出核准与管理的具体规定。

  不久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试点地区外汇分局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并在试点地区允许境外投资项目前期资金的汇出,还进一步明确了对境外收购和增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所要求的有关文件。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聚焦航班延误补偿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欧洲杯落幕 美洲杯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