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区域监管局设立 电力腐败宜釜底抽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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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 13:00 21世纪经济报道 | |||||||||
社评 在六大区域监管局的协同下,进一步减少准入壁垒、规范准入监管同时开放发电市场,应是电监会工作的要义。 日前,根据国务院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电监会设立华北、东北、西北、
区域电监局作为电监会的派出机构,由电监会垂直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依据电监会授权,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辖区内电力企业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等事务;依法查处辖区内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等。 六大派出机构的设置是继电监会成立之后,电力改革的又一实质性进展。这种“大区设置、垂直监管”的形式,不仅可以使电力监管得到有力的贯彻,而且进一步打破了省界壁垒,奠定了区域市场建立的基础,成为全国统一市场建立的关键环节。 电监会属于行业纵向监管机构,它的基本职责是监督电力企业及整个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并负责处理构成这个系统的有关各方的利益关系。它的管理对象是电力企业的经营行为,管理手段是违规处罚和事前监督。 可以说,电监会产生的本身,就是对垄断的一种约束。在电力产业链中,共有四个环节: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就我国目前的电力市场而言,发电、售电是可竞争环节,而中间的输电、配电两个环节,因其自然垄断的特征,仍未放开,这也是所有已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之普遍模式。对于取得垄断专营权企业的监管,是监管机构存在的本原。 在国务院的“三定”方案中,第九条规定:“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因此,在我国整个电力体制转轨时期,电力监管机构不仅是电力市场及输、配电企业的监管者,同时也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主导者。 之前的电力体制改革可分为三个阶段:1985年以前,国家独家垄断经营电力市场,电力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1985年国家允许和鼓励多家办电,部分开放了发电领域的市场准入,电力短缺形势迅速扭转,并出现一些地方独立电厂,但原电力部仍存在政企不分、垂直垄断的问题;1997年后,国电公司成立,在中央层面,政企分开得到解决,而厂网垂直垄断的问题却开始突出,国电公司所承担的“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任务根本无从实现。 作为中国电力的生产及运营者,彼时的国电公司继承了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在全国电网、发电和供电资产中,分别占据100%、45%和70%的份额,掌握着全国电力行业2.5万亿元资产中的1.8万亿元,是为当之无愧的“巨无霸”。 200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宗旨的国务院5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这次电力行业改革和重组的重要内容,就是对原国电公司的横向(沿地域)和纵向拆分(厂网分开)。同年12月29日,原国家电力公司的电网、电源及辅业资产相应被两家电网公司、五家发电集团公司和四家辅业集团公司所取代。至此,整体电力市场高度垄断造成的效率低下及其背后惊人的腐败开始浮出水面。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披露,国家电力公司原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造成78.4亿元重大损失,损益不实78亿元,同时还有45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涉嫌个人经济犯罪12起,涉案金额10亿元,违法违规金额高达211亿元。 电监会的产生,是第四次电力改革最重要的成果。日前,《电力监管条例》已完成起草并递交国务院,这份电监会“安身立命”的文件,将成为持续推动电力改革的依据。在六大区域监管局的协同下,进一步减少准入壁垒、规范准入监管同时开放发电市场,是电监会工作的要义,对于电力行业所存在的垄断和腐败,也将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