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10万元资金5个员工
本报讯(见习记者杨学聪)昨天,市劳动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介绍机构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开职业介绍所,至少需要达到10万元资金和5个员工的最低条件。
该规定提出,准备开办职介机构的市民,要获得行政许可必须符合以下标准:第一,有明确的职业介绍服务对象、方式、内容等业务范围;第二,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第三,有不少于10万元的资金,申请“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的机构,应有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第四,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申请“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的机构,应有不少于20人的专职工作人员;第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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