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质疑招股说明书 山东威达发行是否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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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 10:00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黄域成 陈茗 7月7日,中国经济时报《商业周刊》头版头条刊登记者《三问苏宁电器招股书》的报道,质疑苏宁电器招股说明书存在三个问题,在投资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当天下午,一位来自北京市的投资者致电中国经济时报,反映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威达”)于7月7日刊登的招股说明书也存在类似问题。
根据这位投资者提供的新闻线索,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官方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7月7日刊登的《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和中小企业路演网(http://www.smers.com.cn)刊载的《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封卷稿)了解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06号文核准,山东威达将于2004年7月12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8.68元/股,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交易。 山东威达是经山东省体改委鲁体改企字1997第220号文批准筹建,并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825号文和山东省体改委鲁体改函字1998第29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11月5日,山东威达根据山东省体改委鲁体改企字1997第220号文件的批复,召开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山东威达第一届董事会,1998年7月8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山东威达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通过查阅《山东威达招股说明书》和《山东威达招股说明书摘要》,两个问题引起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关注。 第一,山东威达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所签署的招股说明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据《山东威达招股说明书》第九章“公司治理结”第七节“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动的情况”第一款“董事长:杨桂模”披露:“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0年11月5日召开,选举杨桂模为本公司董事长”。 这一信息十分明确地向投资者传递了两个信息,一、杨桂模是现任山东威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二、时至《山东威达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2004年7月6日)山东威达也只存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显然,山东威达第二届董事会签署的《山东威达招股说明书》是缺乏法律效力的。 类似事件,中国经济时报曾在今年2月9日以题为《凤竹纺织招股书的法律效力受质疑》进行过报道,凤竹纺织于发行股票当天发布公告,暂缓该公司股票发行。 第二,山东威达“第三届董事会”是如何产生的? 据《山东威达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第八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有关公司董事成员的相关记载(见表格)。 这一信息同时也十分明确地向投资者传递了两个信息,一、山东威达第二届董事会已于2003年9月28日届满,同日,该公司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山东威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起止日期为2003年9月28日至2006年9月28日。 从表面上看,山东威达“第三届董事会”于2004年7月6日签署的《山东威达招股说明书摘要》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3年修订》第十三条第三款“招股说明书摘要必须忠实于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内容,不得出现与全文相矛盾之处”之规定,《山东威达招股说明书摘要》在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上与《山东威达招股说明书》相对照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同时,根据《山东威达招股说明书摘要》关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的声明,显然,招股说明书摘要与招股说明书全文不一致时,投资者应该以招股说明书全文所披露的信息为准。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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