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能源A(000027)董事会四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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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 01:49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九次会议于2004年7月6日上午9时在深圳市五洲宾馆三楼黄山厅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八人,刘谦董事委托杨海贤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杨海贤董事长主持。 会议经研究,决定: 一、由于年龄原因,公司董事刘燕航先生已退休,刘燕航先生本人亦提出辞呈,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股东单位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深能任函[2004]9号文《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推荐函》,董事会同意刘燕航先生的辞呈,同意刘燕航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对刘燕航先生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和贡献表示敬意!董事会提名陈敏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陈敏生先生简历: 陈敏生,男,1962年12月出生,研究生毕业 曾任深圳市宝安县教育局、县委统战部干部,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广东发展银行支行副行长、分行人事部副总经理,深圳市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深圳市委组织部正处级秘书、调研处处长,现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曹龙骐先生、王捷先生关于上述董事变更事项意见如下: 1、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同意刘燕航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陈敏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二、设立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通过了各委员会组成人员: 1、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杨海贤 委员:陈敏生、毕建新、刘谦、黄速建 2、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王捷 委员:黄速建、邵崇 3、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黄速建 委员:杨海贤、毕建新、曹龙骐、王捷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曹龙骐 委员:黄速建、王捷、毕建新、刘谦 三、同意公司出资7845万元人民币用于收购惠州市捷能发电厂有限公司51%股权。 惠州市捷能发电厂有限公司系由惠阳发电厂有限公司(占51%股份)、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占5%股份)、MAXGOLDINVESTMENTSLIMITED(占14%股份)以及香港安裕实业有限公司(占30%股份)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该公司以惠阳发电厂“以大代小”技改二期工程为基础,建设规模为1×18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注册资本1196万美元。 本公司待签署有关协议后再进行详细信息披露。 四、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华联支行申请十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一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1、同意将公司住所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3层”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25层”。 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即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邮政编码:518031”,修改为“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25层,邮政编码:518034”。 六、上述第一、二、五项需提交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