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开发(000514)用地补偿协议实际履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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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 01:49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12月19日与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沙区国土局)签订《重庆市图书馆建设项目用地补偿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正式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图书馆是重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大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工程,根据重庆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重庆市图书馆选址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3-206号以下简称《纪要》)确定重庆市图书馆选址在沙坪坝区凤天路中段。为支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与沙区国土局经实地勘察,评估并友好协商后,沙区国土局受政府委托与本公司就出让土地使用权事项达成《重庆市图书馆建设项目用地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协议约定:本公司按《纪要》确定的原则将拥有的沙坪坝凤天路中段8-1和8-3号地块,面积为7485平方米(即凤天锦园总占地面积58576平方米中的一部分,系尚未开发的土地)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移交给沙区国土局使用,作为拟建的重庆市图书馆建设用地,沙区国土局按62万元/亩作价补偿本公司,共计土地补偿价款为694.4万元整。 三、上述协议事项本公司曾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协议未实际履行)。 四、2004年6月上旬,本公司收到沙区国土局按上述协议约定付给的全部土地补偿价款计人民币694.4万元整。至此,该协议事项实际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附:1、重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图书馆选址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2、《重庆市图书馆建设项目用地补偿协议》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