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指标应纳入官员政绩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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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 01:41 北京娱乐信报 | |||||||||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提出12年,至今尚未真正落实。新近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更需要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更需要出台一系列新政策新法规,否则,再好的理念与战略,也会沦为形式与口号。在已经提出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中,绿色GDP的概念尤其重要,将以这一概念为核心的各项环保指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已渐成共识。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有一套充分体现环境和资源价值的综合指标来评价国家的真实发
绿色GDP就是扣除经济活动中投入的环境成本后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目前,学术界围绕绿色GDP还有许多争论,全世界还没有一套公认的绿色GDP核算体系。实施绿色GDP面临着技术上的难点。由于环境要素并没有进入市场买卖,我们无法准确衡量环境要素的价值。专家们提出一个倒算法,即按市场成本,估算一个问题:例如使黄河变清要花多少钱?恢复一片原始森林要投入多少钱?这种倒算法,尽管仍有缺陷,但在一些地区和项目上,还有实施的可能。实施绿色GDP意味着观念的深刻转变,意味着全新的政绩观。过去,各地区干部的政绩观,主要以GDP增长为核心。如果实施绿色GDP,衡量政绩的标准就变了,扣除了环境成本,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数据就会大大下降。观念的转变有一个渐进艰难的过程,但我们必须边探索边实践地走下去。 国家统计局从2003年开始对我国的自然资源进行实物核算。这项工作是绿色GDP核算的基础。目前国家统计局和环保总局正在积极组织研究和实践。 同时,更重要的,我们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官员的政绩考核。 绿色GDP核算的结果,必须能用来考核各级官员,才能使各级决策者真正把行为转到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国家已将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保护环境已成为各级政府管理者的职责所在,如今,“考核官员的环保责任”已成国际趋势,2002年的南非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便强调建立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问责制”。要使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得以统一,我们就要研究绿色GDP的衡量指标,形成我们衡量选择政府官员更全面的标准;要将公众环境质量评价、空气质量变化、饮用水质量变化、森林覆盖增长率、环保投资增减率、群众性环境诉求事件发生数量等指标纳入到政府官员考核标准;要将当地政府对中央政府各项环保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也作为指标纳入政府官员考核标准。环境政绩一定要与政府官员任免密切挂钩,尤其是各地各部门的主要管理者要成为环保考核的对象和环保责任的承担人。反过来说,新政绩观带来的新考核标准,对那些仅以单纯GDP增长为业绩而不惜破坏环境资源的官员,对那些只知道耗费财政与社会财富搞“形象工程”的官员,不能提拔重用。 从社会发展来看,民主法制的进步是社会稳定的核心。如何既使社会稳定,又能切实推进民主法制的进步,应成为官员考核极为重要的指标。群众的上访次数和规模、刑事案发率、教育普及率、信息公开度、公众参与度、依法行政水平、道德文化建设等社会综合发展指标,最能有效的说明政府管理者的民主法制素质,也最能有效反映政府管理者的执政水平。官员的考核指标是各级政府管理者工作方向的“指挥棒”。官员考核指标的设定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而科学合理地设定。要引导政府管理者从单纯追求GDP的盲区中跳跃出来,促进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要引导政府管理者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规划未来,立足长远;要引导政府管理者尊重自然规律,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共赢”。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 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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