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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窃密案今结束庭审 辩方质疑公诉方证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 01:41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廖奇)备受关注的中国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华为公司的“三名前员工窃密案”于7月7日再度在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等三名涉案人员被关押19个月后终于迎来决定命运的时刻。

  和此前一样,本周三的庭审拒绝了所有人员的旁听要求,包括被告的家属。来自深圳的消息说,从本周三开始的庭审将持续到今天,因为该案涉及商业秘密,南山法院已抽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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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知识产权颇有研究的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而作为公诉人的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则派出了以民刑科一李姓科长在内的骨干参与公诉。三位被告人及其家属则聘请了包括京、穗、杭三地在内的五名知名律师组成的庞大律师团为其辩护。

  “我们对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以及采集这些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持保留态度。”7月7日晚8点,刚刚结束庭审的辩方律师团律师、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驳斥了近日流传的多种传言。他说,周三庭审主要进行的是法庭调查,即控辩双方提供相关人证物证。由于此案专业性较强,涉及证据数量较多,当天基本只是法院对公诉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其间,辩方对公诉方提出的多个证据均提出了异议,尤其对物证的合法性和关联性提出了强烈质疑。张志说,佳木斯警方在对王志骏进行搜查时并未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要求出示搜查证,也未对扣押的物品或文件当场查点和开列清单。不仅如此,在搜查现场还出现与案件无关的人士(据当事人称为华为工作人员),而在佳木斯警方出示询问笔录上,辩方律师团更是发现同一人在签名时使用了不同笔迹。“从种种迹象判断,我们有理由相信此佳木斯警方提供的相关证据很可能已经受到污染。”张志说,佳木斯警方在证据搜集过程中并未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而程序的不合法很难让人作出实体合法的判断。

  此外,在控辩双方各自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一些专业性质的物证进行鉴定时得出的结果也大不相同。张志最后说,三个被告从创业时就坚持独立的技术开发,并且多次告诫员工不要使用从“前东家”带来的技术,所以他相信法律一定会还他们一个清白。

  “我们既然选择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公司的利益,就一定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判决。”7月8日下午,远在泰国的华为新闻负责人傅军在接受记者国际长途采访时表示,由于并不了解事情的最新进展,华为方面将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三位员工所供职的UT斯达康常年法律顾问赵敏亦在7日晚间表示,UT斯达康相信法律最后会作出公正的判决。据知情人士透露,鉴于案情复杂,法院方面不排除庭审延期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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