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造孽后人遭殃 如何破解“周立太难题”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 08:50 中国经济时报 | ||||||||||
童大焕 8年来因帮民工打官司维权而声名远扬的周立太律师,最近不得不改变自己以往给他带来荣誉和成功的游戏规则。在过去的许多年里,周立太推出了风险代理,即为民工打官司不赢不收费,而且为衣食无着的打工仔提供免费食宿,仅维持他们的吃住,每月开销就达数千元。8年来,他一共受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工伤赔偿及劳动争议案2000余件,创下了工伤
然而,现在的周立太“变了”,为民工打官司的初衷未变,但游戏规则却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变过去的风险代理和免费提供民工食宿而为今天的受理案件时坚决先收取一定费用(至少保证办案成本不倒贴),或者一拿到赔款就主动起诉民工,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自己如数拿到律师费。(《南风窗》2004年7月上) 之所以这样做,用周立太自己的话说,是“被民工中不讲诚信的人‘打败’了。”因为迄今为止,已有161个当事人一拿到赔款不付律师费就“消失”了,相关当事人已拖欠他的代理费高达500多万元人民币。 这是又一个“前人造孽,后人遭殃”的例子。风险代理机制在历史的舞台上消失,意味着今后民工的法律维权之路又多了一些门槛。而不管今后我们的民工维权之路有多么宽广,工会也好,政府介入也好,法律援助计划也好,总而言之,他们都会因此少一条便捷廉价的维权之路。而不管未来政府和企业工会对民工的保障有多么到位,法律在任何时候都还是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保障。律师的风险代理机制,不论是今天还是未来相当长时间里,都还会是民工维权的最廉价道路。 这条道路的关闭,损失的当然不是今天那些失去诚信者的利益,而是“后来者”的利益。跟我们今天透支环境,未来子孙买单一样。今天那些失信的民工,相当多的人已经身有残疾,不太可能再打工,一般都是拿到一笔赔偿金后“远走高飞”回乡去了,跟律师不会有第二次“交易”,因此诚信对他们并不重要。如果没有内心的律令指引着他们坚守信用和良知,他们则能逃则逃,即使逃不过,付出的也仅仅是原本应当付出的那一部分钱,充其量被律师告上法庭,再多出一点案件受理费;而即使被律师告倒,他也可以通过转移财产等多种方式让案件无法执行。 而律师不同。他帮民工赢了官司,却不得不天南地北地四处追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无谓地被耗费,还不一定能追回应得的权益。 这便是周立太们遇到的“周立太难题”。 有人认为,破解“周立太难题”,办法之一就是由地方政府或者民间机构出面替民工打官司,从而变一次交易行为为多次交易行为,从而突显诚信的价值。这种办法可行然并非惟一。一方面要求地方政府和民间机构在民工维权问题上能够真正“到位”,现阶段显然不可能;另一方面即使他们“到位”,也还存在着民工授权问题。毕竟多经过一道环节就多了一分成本。因此,这种办法也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而周立太“发明”的办法,一拿到赔款就起诉民工,申请财产保全。这种办法倒是非常好,可是它却使一个案件变成了两个,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其实要破解“周立太难题”一点不难,只要有关方面制定相关规则,法院在判决执行时就可以将代理费一并一次性执行到位。而现在不少地方政府和法院,因律师为民工维权而觉得自己“脸上无光”,往往有意趁律师不在时执行判决,有意让律师拿不到代理费。这个观念应当改变,律师为民工维权,事实上是在最好地维护当地的法律和经济秩序。去年泉州20万民工荒,今年珠三角200万民工荒,就是民工权益保障不力导致其“背叛”相应城市的结果。斯为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