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公布后200元南航首次现金补偿票价四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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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 07:3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新华社杭州7月7日专电】(吴新建程超)6日晨6时30分左右,拒绝乘坐延误超过8小时的南航CZ358次航班的75名旅客在宁波栎社机场聚集,经过机场工作人员和南方航空公司有关领导协商与努力,聚集旅客被安排至华东饭店。当天下午3时,最后一批滞留旅客抵达机场,搭乘下午4时40分宁波至广州的班机离开。据记者了解,此次被延误的所有旅客,都获得了南方航空公司的200元补偿。
这是在6月25日民航总局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后,南方航空公司首次对延误旅客进行现金补偿。 此次延误的南航航班CZ358次的飞行航线是广州-宁波-大连-宁波-广州,原定于5日下午6时30分准时起飞,前往广东。但是,由于飞机故障以及雷暴天气影响,飞机起飞时间耽误了近两个小时;加上在大连又延误了近3个小时,飞机抵达宁波时已经是6日凌晨2时05分,造成111名旅客滞留。机场方面为滞留旅客安排了食宿。 然而,当机场通知滞留旅客可以登机时,大部分旅客却拒绝登机,要求航空公司给予他们500元的赔偿(即相当于机票的全额)。南航宁波营业部在请示总部后,原则上同意向旅客补偿150元。双方僵持不下,最后,所有旅客均获200元补偿金。 孙先生是最后一批滞留旅客。他告诉记者,他们是在滞留过程中,看到电视新闻才想到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晚,电视新闻播出了“深航出台国内首个航班延误现金补偿标准”和“航班延误最高赔付全票价”的消息。 作者:吴新建程超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