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措施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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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14:25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实习记者朱裴)由于城市数量与规模迅速扩张,使我国城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已“力不从心”,生活污水污染越来越严重。环保总局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以年均5%的速度递增,已超过工业污水排放量,占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通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状况时表示,环保总局将采取五大措施推进污水处理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这五大措施具体内容为:一、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制定一系列操作性强、可有力促进和保障设施建设与运行的政策,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合理的规定,条件成熟后将相关政策内容纳入法律、法规。 二、明晰政府与污水处理企业之间的责权利。政府应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与服务,企业在确保处理效果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提高运行效率,走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 三、拓宽投资渠道。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利用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资金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银行信贷、企业债券、信托投资基金等商业融资手段筹集资金,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并提供税收、用地、用电和间接信用担保等优惠条件,鼓励社会资金进入。 四、继续推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各地区要限期开征污水处理费,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优先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暂时达不到保本微利水平的,制定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五、加强监管,促使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改善环境质量的效能。尽快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规定,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与拨付、设施运行和处理效果等进行严格监管。同时,通过招标选择管理效率高、运营成本低、处理效果好的专业运营单位承担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与管理。S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