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行业专题--乳业 > 正文
 
规范行业秩序 3项强制性婴幼儿奶粉国家标准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9: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7日电 震惊全国的“劣质奶粉喂出大头娃娃”事件促成了整个行业的大整顿。据江苏南京市质监局透露,婴幼儿配方奶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出台并实施。从此,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营养含量指标、标签内容一目了然。

  据现代快报报道,开始实施的三项标准包括《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婴儿配方乳粉Ⅰ》、《婴儿配方乳粉Ⅱ、Ⅲ》。

进入伊妹儿的网络豪宅 新浪点点通个性smsDIY
海纳百川 候车亭媒体 哪里可以免费发短信?

  在“大头娃娃事件”中,各地查获的劣质奶粉营养含量,如蛋白质、脂肪等远远不能满足婴幼儿生长的需要,这也正是导致大头娃娃的原因,所以,新的三项强制性标准对配方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配方豆粉)及补充谷粉的各类营养素限量指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还区分了适于婴儿(0至6个月)、较大婴儿(6个月至12个月)和幼儿(12个月至36个月)的三种不同需要。《配方Ⅰ》和《配方Ⅱ、Ⅲ》是分别针对特定配方制定的婴儿配方乳粉标准。

  同时,婴幼儿配方粉的标签必须标注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热量、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包括微量元素)、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方法、贮藏方法、适宜人群。

  婴儿配方粉标签上还应标明“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字样;适宜0至12个月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粉,须标明“6个月以上婴儿食用本产品时,应配合添加辅助食品”字样;较大婴儿配方粉,须标明“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字样。(郑春平)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马龙-白兰度病逝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欧洲杯落幕 美洲杯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不良信息举报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