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补偿标准是否需要“沟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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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9:09 中国经济时报 | |||||||||
徐冰 响应民航总局的“号召”,深航已经率先出台了航班延误的补偿规定,国内各航空公司近期也都将出台相关的补偿细则,对于饱受延误之苦却得不到补偿的旅客来说,这当然是一个可喜的“阶段性”成果。尽管对具体的补偿标准尚存可议之处,但坚冰已破,迈出了第一步,就有望迈出第二步。
但是,如何迈出“第二步”,却需各方慎重思量。 据《信息时报》报道:有消息说,目前南航、国航、东航三大航空公司准备在近日联手发布统一的补偿标准。 当然,报道同时也说,“这一说法并未得到最后证实”。可从报道看,这种“联手”“统一”的意向未必不会成为现实,“南航对此并没有明确承认,只表示大家有这个意向,但并未最终确定下来。该人士说,由于各航空公司不希望这个补偿标准成为恶性竞争的一种手段,因此希望在标准方面能相互‘沟通’一下。” 借鉴别人好的经验,自然需要提倡,可许多事情,的确还要“一分为二”地看。对于三大航空公司在补偿标准上搞“强强联合”的“意向”,我预感恐怕并不一定是什么好事。 我的“恐怕”就在于,这种“统一标准”,弄不好就成了一种“统一垄断”。我国目前的航空市场,并不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虽然就机票价格来看,各航空公司主意都大得很,有时候竞争得似乎挺“恶性”,可实际上,因为有民航总局的爱护,“恶性”往往在关键时刻被制止。所以,根本上来讲,还是一个统一市场,还是“有限竞争”。也因此,垄断依然是目前国内航空业的最基本的“底色”。由于垄断不仅可以“保本”,可以取得可观利润,最起码,也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从骨子里,只要有机会,任何人都是很愿意“垄断”一下的。 何况这一次还真有机会。以往在机票价格上大家缺乏“沟通”,是因为那是在想办法挣钱,谁都不愿意把挣钱的高招“沟通”给别人。这次的补偿标准却是在往外掏钱,自然谁都不想多掏。但是,由于总局已经表了态,钱肯定是要往外掏,不得不掏又都不想多掏,相互“沟通”一下,也就很容易成为“共识”。 从理论上讲,也并不是不可以有一个“统一标准”,问题是这个“统一标准”应该是包括消费者的各方讨价还价统一而来。但目前的情况却是,民航总局明确让各航空公司“自行”制订标准,实际也就是“自行”说了算,消费者的意愿并没有被考虑在内。这明显是“补偿标准”最大的硬伤。既然标准可以“自行”,“统一”或者说“垄断”标准,当然也可以“自行”了。就那么几家航空公司,“沟通”一下还不很容易?何况,以前挣钱的时候也曾想“沟通”一个好价格,轮到掏钱了,“沟通”岂不更爽? 当然,我也不排除有的航空公司为了争夺客源,“自行”把标准定得很让人满意的可能。但实在无法完全寄希望于此。在缺乏强有力的制衡力量的格局下,庞大的消费者一旦与航空公司发生冲突,仍然不得不单打独斗。这是航空公司一个天然的优势。对这个优势的认识,从能够“自行”制订补偿标准上就可见一斑。同时,优势意识还表现在,对于补偿,似乎没有哪个公司把它当作发展自己的机会看待。反而担心“沟通”不好可能出现“恶性竞争”。 但恶又能恶到哪去呢?有民航总局在背后看着,天下乱不了。我斗胆猜一下,总局既然可以让各家公司“自行”,保不准早料到了恶不起来,即便就是恶起来了,到时候总局还可以出来维护一下市场秩序。 但这样一猜,我却感觉总局有点过于“老谋深算”。对民航的问题,总局应该看得很清楚。既然出台一个挺好的规定,为何不弄得更加严密一点呢?为何不主动邀请代表消费者的机构参与呢?让各公司“自行”,显示了对市场的尊重,把消费者加进来岂不更尊重了市场?何必弄得自己有可能收拾烂摊子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