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600545)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6: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于2004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董事季为、全泽、刘永佶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由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提供担保(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公司以经营收入归还贷款。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截止2004年6月31日,公司贷款总额为2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49,630,230.03元的42.76%。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7月6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