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披露诉讼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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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6: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合金投资(000633)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就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诉北京绅仕达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裁定。 根据该裁定,冻结被告北京绅仕达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1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法院现已采取措施,冻结被告持有的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2583918股股权(其中32400000股已被质押冻结)。
该案是因苏州太湖与被告于2003年6月17日签订《担保合同》,约定苏州太湖出资8000万元,存于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山路营业部(以下简称德恒证券)用于购买国债并由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德恒证券既未将苏州太湖的8000万元用于购买国债,也无相应资金可以偿还,同时因被告现有资产仅能偿还原告部分出资额,因此苏州太湖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履行41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上海证券报殷占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