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面清理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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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1:1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为维护招标投标法制的统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牵头,对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7月6日公布了清理结果。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这次列入清理范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1726件,涉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7个国务院部门。其中,已经废止和修改的235件(废止233件,修改2件),拟废止和修改的984件(废止564件,修改420件),保留的507件。
(赵承 刘铮)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7月07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