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000721)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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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 01:3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7月5日下午3时整,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龙宇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04年4月16日,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并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了公司财务总监(该公告刊登于2004年4月17日《证券时报》)。现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聘任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如下: 1、聘任陶光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聘任王俊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杨 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胡兴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刘 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向交通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贰仟伍佰万元整(借新还旧);向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同意以公司拥有的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351号房地产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东大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三、审议通过了其它有关事项 1、根据公司所属分公司老孙家饭庄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将“老孙家食品科研分公司”的原营业场所:西安市东大街273号变更为:西安市莲湖区大白杨南路15号。 2、同意成立“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孙家饭庄便民快餐店”,营业场所地址为: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178号:经营范围:牛羊肉泡馍及其它饮食供应,零售烟酒饮料。负责人:马明阳 3、同意变更公司所属分公司“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宁宫大酒店”的经营范围。将原经营范围:“茶艺服务、快餐、酒、饮料、小食品的销售、打字复印、房屋租赁”,变更为:“茶艺服务;住宿、烟、酒、饮料、快餐、小食品的销售;打字、复印、房屋租赁”。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五日 附件一: 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陶光仲、男、1956年9月22日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王俊生、男、1952年6月5日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 荣、男、1949年4月22日生、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胡兴民、男、1949年1月3日生、高中文化程度、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刘 勇、男、1968年3月21日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附件二: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7月5日下午3时整,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提名聘任的副总经理陶光仲先生、王俊生先生、杨荣先生、胡兴民先生及刘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管人员。 独立董事: 樊光鼎、席酉民、李 地、张志刚 二○○四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