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新(000010)对外担保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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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 01:3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4年7月2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5号天鸿厅召开,应到会董事15人,实到会董事10人(独立董事曹红文女士因故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林茂祥委托独立董事连刚,董事何丽、严立虎委托董事刘常青,董事童九
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经营班子的管理能力,同意聘任王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附简历)。公司独立董事连刚、李景顺、林茂祥、于爱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二、十票同意、三票反对、一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张秀娟女士、刘社梅先生、独立董事李景顺先生反对理由:为“避免公司扩大财务风险”。董事周会军先生对本议案弃权)。 同意为中国瑞宝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壹年期流动资金借款贰千万人民币提供但保。中国瑞宝国际合作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此担保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本担保协议一旦签署后公司将对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详尽披露。截止200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不包括本次)对外担保5,366.5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31.5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7月2日 附简历: 王平,男,38岁,大学毕业。曾就职于成都无线电一厂。现任中科院北京凯思博宏计算机应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过充分地了解常务副总经理候选人王平先生的有关情况,通过独立客观的分析判断,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予以同意。 独立董事:(签名)连 刚 李景顺 林茂祥 于爱莲 2004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