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000731)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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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 01:3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7月5日接到第四大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861.73万股境内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8%)的《关于股权质押的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分别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市涪城区支行1,513万股、中国农业银行绵阳市分行172万股,合计质押1,685万股,其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份均从2004年6月8日起予以冻结。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四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