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600004)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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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 01:3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7月12日 除息日:2004年7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7月20日 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6月2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公司200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41亿元。本次分红派息以2003年末总股本1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亿元。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7月12日 2、除息日:2004年7月1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7月2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4年7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其中,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现金红利款通过结算系统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20-86128577/86120387 联系传真:020-86128086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机场路282号 邮政编码:510403 七、备查文件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7月5日 |